正事要紧视频免费剧情介绍:
在结束对方法问题的临时界说之前,还有一个问题必须给予注意。我们记得,在本节的开头,我们发现道德证明的内涵极为贫乏。为了充实它们,我们致力于寻找“替代证明”的东西来解决证明问题,虽然这种证明与科学证明不完全一样。这种代用品已经在道德判断的支持理由中找到了,因为支持的理由能够通过达到信念一致的途径形成态度上的一致。但是,还必须提出这样的问题:这种理由能否足以为道德提供一个合适的“基础”?也就是说它是否“把道德建立在流沙之上”,而没有检查和抑制那些影响人们态度的无聊幻想和新奇时尚。或者说,人们谴责这种理论,因为它主张“一个人觉得什么东西善,这种东西对他说来就是善”,从而容忍和助长了混乱,因此对它的认可无疑等于助纣为虐。以理由来支持道德判断一旦为人们所接受,那么我们现在对方法论的说明能够免受这样的指责吗?或者说,如果任何道德准则都必须具有自己的权威性,那么既然现在所做的说明仍然太贫乏,还必须寻找某种其他的方法,尽管这种寻找是盲目的,而结果又是令人绝望的,结局真的必须如此吗?
目前我们还不能完全回答这些问题,但对此提供一个临时的独断的答案将有助于预先了解以后的各章内容。显然现在我们对方法论的说明不能使从事“寻求”确定性研究的大多数理论家满意。这里所提及的支持理由缺少一种逻辑强制力。一个作出相反道德判断的人,可以(仅就理论可能性而言)面对他们的争论所包含的一切理由照样自行其是,而不犯任何逻辑的和经验的错误。支持的理由仅与信念有关,在它们反过来被论证的方法或经验的方法证明的范围内,最初达到的只是信念的一致。但是,道德判断不仅要求信念一致,而且要求态度一致。因此,除非能找到另外某种方法,否则伦理学中由推论而获得的一致只有在信念一致能引起人们态度一致的范围内,在理论上才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