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片我靓坤剧情介绍:
第二次,贞观五年的分封诏。贞观四年、五年,关中连续丰收,突厥之乱也已平定。面对这种有利形势,唐太宗于贞观五年十一月下诏: “皇家宗室及勋贤之臣,德行可称,忠节显著者,宜令作镇藩部,宣条牧民,贻厥子孙,嗣守其政,非有大故,无或黜免”。
这个诏令不仅重复过去的亲王、郡王就封藩国、分土临民,而且首次提出功臣拥有与藩王一样出镇外藩和子孙世袭的封建特权。除非发生谋反之类的“大故”,才能免爵除名。言外之意是一般“小过”并不影响世袭,可谓恩厚矣。为了贯彻执行,诏令还指定有关部门制定条例,划分等级上奏。这是唐太宗把分封王侯予以制度化,法律化的思想反映,比元年“始议封建”进了一步,从中透露出他急于想把分封制予以实行的意图。然而,此后几年不闻亲王、功臣就国临民,也不见藩封等级的条例,可能由于再次遭到群臣的反对而未能实现。